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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9条留言作出回复

    张学敏     2017-08-14 21:41:36     浏览:7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张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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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四川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射洪县尚北新界楼盘于2013年初开工修建,根据常识应该是没做地勘等相应手续就在售房,大部分业主都是交了50%的款。根据合同应于2015年3月份交房,可是现在时间过去了两年时间工地上杂草丛生,当初的一期也只修了两栋楼,修的这两栋到目前也是千疮百孔,购房的群众都是急等住房子,现在很多家庭就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四分五裂。之前县政府回复说是5月26号已经复工了,根据那两天的工人口述说是也就应付两天而已,6月初工地就没工人的身影了,现在所有的业主了解不到真实情况究竟是谁在推诿?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射洪县城北尚北新界项目是挂靠射洪县虹桥公司开发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开发商资金出现断链,导致该项目至今未完工。 2016年10月,县委、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棚户区改造相关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对全县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包案化解,县平安街道办事处牵头对该项目进行处置。棚改领导小组就棚改相关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该项目不会成为烂尾楼,保证每位购房户有房可住。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该项目已与陕西第六建筑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2017年5月26日初步复工,但目前进展比较缓慢,主要是合作方与项目部一些细节还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进一步协商,预计七月中旬全面复工。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达州的农村户口,刚通过人才落户落到成都,在成都工作不是很稳定,想把户口迁回原地址,可以吗?

    答复意见:

    开江县公安局答复称网民反映问题属实。开江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管理大队民警与网民电话取得了联系,经查询“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显示网民于2017年7月19日从开江县靖安乡迁入成都市高新区。根据户口迁移规定:“严禁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留言人不能迁回原籍开江县靖安乡(农村户口),可以凭婚迁、购房、工作的形式迁回开江城镇落户(城镇户口),留言人在了解户籍迁移政策后,表示暂时不愿意迁回开江县原籍落户,如果后期有相关户籍事项咨询,请来电咨询开江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管理大队(电话:0818-8223756)。

    【网民留言】

    我现在在成都武侯区上班定居,2016年在武侯区社保局提交办理了转入接纳通江社保手续,但巴中市通江县社保局不给予办里转出手续,最初说的是只要成都这边接受他就办理转出手续,在2016年告知不能转出,说这是地方上社保不能转,当初在通江购买社保的时候也没告知,只是给了一个付费的凭证。我在通江社保购买了7年,叫我把成都社保转回通江去,你说我已经在成都定居工作我咋可能回去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四条 “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之规定,2017年6月30日下午我局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与成都市武侯区社保局转移工作人员电话(028-85058060)联系,向其说明了你系2013年10月首次参保并向前一次性补缴了五年(2008年1月-2012年12月),并且无法提供相关的补缴依据,不符合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转移政策的要求。成都市武侯区社保局转移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此类补缴不予接收,所以我局社保经办机构转移工作人员下载联系函后按规定拒绝办理转移后续环节,同时上传了拒绝原因。您若坚持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成都市,应将向前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退付后再办理转移手续。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巴中市巴州区回风首座巴黎,停工快2年了,我们这些住户都是等着搬进去。已经有很多住户向上级领导反应此事,但最后都移交给了区住建局,区住建局说是市级项目,归市住建局管,市住建局去年11月份到现在都处理不下来停工的这件事,我们住户很着急,如果一直不动工,我们钱也交了,要等到何时何地才能拿到新房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该项目因建设资金断链,在主体完工后,无法继续外墙装饰及附属设施建设,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交房的情况属实。该项目发生的情况市、区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已确定相关工作组调查处理。市住建局已要求该项目开发企业及负责人筹措资金,尽快复工推动项目建设早日交房。

    【网民留言】

    此次来信主要是投诉四川省广安市协兴园区四川华泰“天和人家”建筑工地,深夜扰民。他们天天施工到半夜两三点,吵得周围居民根本无法休息。请求有关单位帮助我们协调,让他们晚上10点之后停工。再次感谢!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和人家”为协兴园区小城镇危旧房改造项目,位于协兴镇天星小区旁。建设单位为广安协力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华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现处于基础商砼浇筑期,白天气温高,不利于施工,有大量的晚间作业时段。2017年7月16日晚上,因基础工程部分实施商砼浇筑产生噪声,从而影响居民休息。 二、处理情况 针对您反映的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在查证核实后已作如下处理:(一)责成施工单位公开向居民致歉;(二)责成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安排工程施工作业计划,严格管控工地噪声作业时间段;(三)由施工单位公开承诺晚间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2:00,以避免相关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四)告知施工单位若因建筑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必须按程序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尽量避免扰民,否则将停工整改,依法查处。 我队将继续关注该项目施工情况,一旦发现夜间违规作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将依法查处。也希望您发现该项目有夜间违规作业的行为向我队举报,举报电话:2413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渠县修文峰山公园,从拆迁至今快一年了,失地农民社保问题却杳无音信,请省长帮我们问下,何时能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于2017年8月8日向省长信箱反映渠县修文峰山公园,从拆迁至今快一年了,失地农民社保问题却杳无音信,何时能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现答复如下:渠县文峰山公园是提升我县城市品位、解决群众文化生活、休闲度假的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是县委、政府确定未来五年要办成的十件大事之一,我局已对项目用地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部分进行组件工作,2017年7月12日已将该项目土地征收涉及人员安置的社保资金预存款11314.29万元解缴至县社保局专户。目前,该项目征地已上报省政府进行审批,待省政府批准后,立即对所涉失地农民进行社保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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